当房市遭遇**?少数人高兴,少数人担心!花了三代人的积蓄,新房刚买,跌的很严重。不管是谁遇到这种情况,他的肠子肯定是悔青了。
一个开发商的市场行为把业主送走了,那么这种情况下,业主真的要自己承担吗?
首先,商品房的价格确实是市场调节的,涨还是跌。
从近几年的房市来看,房价几乎不可能下跌。但是今年受**影响,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还是很多的。很多客户刚买了房,遭遇了房价滑铁卢。
张女士最近就是这种情况。买了房子不到一个月,价格每平跌了1000多。对于一个工薪家庭来说,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。
另外,在我买房的时候,销售人员多次拍着我的胸脯说:“我买这个房子,我就赚了,肯定会涨。”我越想越难受。开发商真的可以用一句轻佻的“市场行为”辞退业主吗?
其次,就算真的是市场调节,能解决业主燃眉之急,退还差价或者解除合同吗?
一般来说,如果单纯因为市场的影响而导致价格下降,那么通过合同退还差价是非常困难的,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房屋保值或增值的承诺。
但是,在合同的制定上,开发商已经是相当有资格的“老律师”了,更何况,开发商自己也有相当强大的律师团队。
在合同的制定上,你已经尽可能的规避了自己的风险和责任。为什么愿意在合同里写这样的承诺?更何况很多真正有问题的业主也没有理由这么说。
对于以上问题,车主真的无能为力吗?自然,虽然从合同角度很难主张业主的权利,但我们可以另辟蹊径,寻找其他途径。
通过我们过去做的成功案例,我们总结了以下解决方案:
一是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,了解开发商在立项、征地、规划、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。
然后深挖开发者的这些隐藏问题。以这个案例为例,可以及时得到房屋的备案价格,调查开发商的实际售价是否超过备案价格。
一般来说,开发商的实际售价应该不会超过备案价。
第二,针对以上问题,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,要求违法查处。
当然,调查开发者不是目的。最后的结果是,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开发商权衡利弊后同意我们的诉求。
第三,如果相关部门不配合以上两点,不在法定时间内履行职责,属于行政不作为,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。
总的来说,以上三点主要是为了把弱势业主拉到和开发商一样的位置上。只有这样,开发商才会愿意和业主对话,解决他们的问题。
同时,以上步骤本身就是一个调查取证的过程。当然,开发商的问题几乎不是一两点就能解决的。
我们需要在前期获取大量信息,才能发现开发者隐藏的问题。在开发者的痛点被发现之前,没有专业人士的协助,是很难解决的。
作者:(金靖律师事务所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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